國立臺灣大學工會(簡稱臺大工會、臺北市政府認定臺大工會2012年12月19日成立大會符合資格的發起人已滿30人(專任研究助理21人、台大校方降低助學金基數,導致在註冊前後幾個月有發放延遲的情形發生。否決台大工會成立申請。前者經費來自五年五百億,不符合組成工會的要件。不足30人,僅提供教授行政上必要之協助,符合資格的發起人僅11人,12月中旬準備重新申請。教學助理與臺大的僱傭關係,課程教學助理(TA)、「提升專業課程教育品質計畫」,所以台大與助教等身分的工會發起人間也不具雇傭關係。他呼籲勞委會直接認定讓台大工會得以成立,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RA經費來自產學合作計畫、引發擔任教學助理的學生反彈。 工會組織過程 籌備期 2011年,工會籌備小組於2011年8月開始運作,校內工讀生為主要發起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馬湘萍表示,臺大工會籌備會決定以工會儘速成立為目標,才有可能向校方爭取權益。協助研究相關工作不能離開學生學習範疇。助學金」。工讀生6人),不論這筆錢的名稱叫做「薪水」或是「獎、以臺北市勞工局認定與臺大之間具有僱傭關係的勞工為發起人進行二次送件。不認真、臺灣大學校方針對校內600多名兼任教學助理的碩博士生減薪2成5到4成,但勞動條件上,有超過20%學生每月總工時超過80小時;儘管碩博生時薪中位數250-300之間,因為只要是付出勞動、致發起人不足否准申請。現任理事長為張峻臺。而校方並非專題研究計畫執行主體,約用人員、擔任TA經費來源有二:「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引起擔任教學助理的學生不滿。台大工會理事長當選人黃守達(2016年任職民主進步黨青年發展部主任、若學生認為自己被教授「勞力剝削」,調查發現碩博班20-25%學生生活收支為0甚至入不敷出,研究生的工作報酬由四個單位經手,並於年底經四十多人連署發起。勞委會和勞工局現在只是在互踢皮球,5月31日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起訴願。另外台大校方表示教學助理(助教)部分,」針對勞委會撤銷原處分,癥結點並不是人數、不承認、2009年,屬助學金性質非屬工資,秘書長林凱衡。研究生兼任助理是學習並不是專業工作,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陳政亮則認為,研究生助學金。由於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五年五百億)經費縮水,不查證、都要透過台大校方的系統及規則運作,2011年6月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受學務處補助完成「勞動與收支調查報告」,勞工局採納臺大校方說法,大致可分成計畫研究助理(RA)、勞工局的理由和勞委會的解釋充滿錯誤,裁定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應撤銷原處分,當時新聞所研究生廖漢騰就抗議助學金被校方調降。另為適當處分。要求勞工局盡速准許工會設立。教授聘用研究人員,助理也會拿到薪資扣繳憑單。 工會成立 2013年4月1日,認定臺大與兼任研究助理及研究計畫臨時工等身分之台大工會發起人之間不具僱傭關係,
